陈与义本年三十八岁。

公元1127年 正月
陈与义本年三十八岁。

正月,与富直柔、孙确自光化复入邓;卜居城西,有诗。《增广笺注简斋诗集》卷十七《与季申信道自光化复入邓书事四首》,其一:“孙子白木杖,富子黑油笠。我独白竹篮,差池复相及。夕阳桥边画,岸帻归云急。勿语城中人,从渠慎出入。”其二:“卖舟作归计,竹篮稳如舟。雾收青皋湿,行路当春游。老马不自知,意欲踏九州。依然还故枥,寂寞壮心休。”其三:“再来生白发,重见邓州春。依旧城西路,桃花不记人。 卜居得穷巷,日色满窗新。微吟警市卒,独鹤语城闉。”其四:“城西望城南,十日九相隔。何如三枝杖,共踏江上石。门前流水过,春意满渠碧。遥知千顷江,如今好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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