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企弓献诗于金主。

公元1123年 三月
左企弓献诗于金主。

宋徽宗许金以岁帑。《纲鉴易知录》卷七五:“三月,遣使如金。赵良嗣至燕,谓金主曰:‘本朝徇大国多矣,岂平、滦一事不能相从邪?’金主曰:‘平、滦欲作变阵,不可得也。’遂议租税,金主曰:‘燕租六百万,止取一百万。不然,还我涿、易旧疆,我且提兵按边。’良嗣曰:‘本朝自以兵下涿、易,今乃云尔,岂无曲直邪!’且言御笔许十万至二十万,不敢擅增,乃令良嗣归报。金主谓之曰:‘过半月不至,吾提兵往矣。’时左企弓(左企弓,辽相,金人克燕时降金)尝以诗献金主曰:‘君王莫听捐燕议,一寸山河一寸金。’故金人欲背初约,要求不已。良嗣行至雄州,以金书递奏。王黼欲功之速成,乃请复遣良嗣自雄州再往,使许辽人旧岁帑四十万之外,每岁更加燕京代税钱一百万缗。金主大喜,遂遣银术可持誓书草来,许以燕京及六州来归,而山后诸州及西北一带接连山、川,不在许与之限。帝曲意从之,遣卢益、赵良嗣等持誓书往。金人又求粮,良嗣许以二十万石。”
内容推荐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