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谊上书言新法不便。

公元1082年 三月
刘谊上书言新法不便。

续资治通鉴卷七七:“乙酉。提举江南西路常平等事刘谊,上书言陛下所立新法,本以为民。为民有倍称之息,故为之贷钱。为民有破产之患,故为之免役。为民无联属之任,故教伍保。为民有积贷之不售,故设市易。皆良法也。行之数年,天下讼之。法弊而民病,其于役法尤甚。又言蹇周辅元立盐法以救淡食之民,今民间积盐不售,以至怨嗟。卖既不行,月钱逋负,追呼刑责,将满江西。其势若此,则安居之民,转为盗贼。其将奈何?帝以谊职在奉行法度,既有所见,自合公心陈露,辄敢张皇上书,特勒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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