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三司,加吏部尚书。

公元888年 十二月
三司,加吏部尚书

门下侍郎,监修国史。后晋时,天福二年(937)充东都留守,判河南府事。历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开运元年(944)授司空平章事,监修国史,复判三司。罢为太保。四年(947)卒。好学,文学优赡。曾主持修撰《唐书》,后世称旧唐书,今传。全唐文存文七篇,唐文拾遗补二篇。事迹见新、旧《五代史》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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