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南卓罢婺州刺史任,撰成《羯鼓录》后录,时约六十岁

公元850年 三月
春,南卓婺州刺史任,撰成羯鼓录后录,时约六十岁。

(见卞孝萱《南卓考》)卓《羯羯鼓录》成书经过云:“前录大中二年所著。四年春(东)阳罢任,旋自海南,路由广陵,崔司空为镇。司空遇合素厚,留止旬朔,辄献之,过蒙奖饰……以大君子所传,又精义入神,岂容忽而不载,遂附之于末。”卓字昭嗣。生卒年、籍贯不详。大和二年(828)登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初官拾遗。以谏谪松滋令。会昌元年(841)为洛阳令,与刘禹锡白居易宴游,谈及羯鼓事,刘、白劝其为文以记之。四年(844),卢贞为河南尹,遣其为纪,即编成草稿。会昌末为蔡州刺史。大中初,为婺州刺史,四年(850)罢。官终黔南观察使。能文,通音乐。历时多年撰成之羯鼓录一卷,为研究唐代音乐、诗歌的重要资料,今传。《新唐书•艺文志》除此书外,又著录《唐朝纲领图》一卷、《南卓文》一卷,已佚。又有《驳史》三十卷,云溪友议卷中述及,但未见著录,亦佚。全唐诗存诗一首,唐文拾遗存文一篇。事迹云溪友议卷中、唐诗纪事卷五四、《登科记考》卷二〇。(参卞孝萱《南卓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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