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琳作《神女赋》。

公元208年 七月
陈琳《神女赋》

按,《神女赋》云:“汉三七之建安,荆野蠢而作仇。赞皇师以南征,济汉川清流。感诗人之悠叹,想神女之来游。”或谓“三七之建安”,谓建安二十一年,然此解实为不文,且建安二十一年并无伐“荆野”之事。“三七”,即前汉谷永汉平帝所陈“涉三七之节纪”之“三七”(《汉书•谷永传》卷八十五),孟康注谓“至平帝乃三七二百一十岁之厄,今已涉向其节纪”,盖谓“三七”为汉室大厄之期,运数已定,无可抗拒,故王莽代汉便以此为理论根据,云“深惟汉氏三七之厄,赤德气尽”(《汉书•王莽传》卷九十九中),以为“新室之兴也,德祥发于汉三七九世之后”(同上)。陈赋称“三七”,即谓建安汉平帝时一样,期值大厄,气数殆尽,暗寓曹氏代汉之谀。赋言“南征”、“济汉”,明在征途。当是于曹操此次南征途中,曹丕作是题赋,命陈琳王粲杨修应玚以同题唱和,故均应系于此年。惟陈赋云“感仲春之和节”,与此月不合,或仅以“仲春”言“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之古义,非实指欤? 姑系于此。曹、杨、王、应同题四赋,当为同时唱和之作,并系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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