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永作《勿受伊邪莫演欲降议》。

公元-28年 春
谷永《勿受伊邪莫演欲降议》

按,《汉书•匈奴传》卷九十四下云“河平元年,单于遣右皋林王伊邪莫演等奉献朝正月。既罢,遣使者送至蒲反。伊邪莫演言:‘欲降,即不受我,我自杀,终不敢还归。’使者以闻,下公卿议。议者或言宜如故事,受其降。光禄大夫谷永议郎杜钦以为……”而资治通鉴卷三十系于河平二年春,今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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