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共王论申公巫臣之功过。

公元-589年 月份不详
楚共王论申公巫臣之功过。

《左传·成公二年》载:楚共王即位,将为阳桥之役,使申公巫臣聘于齐,且告师期。巫臣尽室以行。申叔跪从其父,将适郢,遇之,曰 :“异哉,夫子有三军之惧,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将窃妻以逃者也。”及郑,使介反币,而以夏姬行。将奔齐。齐师新败,曰 :“吾不处不胜之国。”遂奔晋,而因郤至,以臣于晋。晋人使为邢大夫。子反请以重币锢之,楚共王曰 :“止。其自为谋也,则过矣。其为吾先君谋也,则忠。忠,社稷之固也,所盖多矣。且彼若能利国家,虽重币,晋将可乎? 若无益于晋,晋将弃之,何劳锢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