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斯木汗

哈萨克汗。又译额什木汗、伊希姆汗。※契晏依汗子,※塔吾克勒汗兄弟。1598—1628年在位。初随塔吾克勒汗率10万军进入河中地,占领阿合锡依、安集延、塔什干、撒马尔罕等城。后又统两万士兵留守撒马尔罕。由于作战英勇,在哈萨克历史上以“魁梧的艾斯木好汉”而闻名。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与布哈拉及撒马尔罕统治者签订和约,规定塔什干城及其周围地区在240年内归哈萨克汗国管辖,并与中亚各国建立贸易联系,原臣属于西伯利亚汗国的哈萨克部落也陆续归附。与别失八里(又作亦力把里)等统治者矛盾日益尖锐。为维护社会秩序,处理汗国内各种事务和刑事犯罪案件,在《哈斯木汗法典》的基础上制定了《艾斯木汗习惯法》,史称《艾斯木汗旧典》。天启七年(1627),平定其堂叔伯塔什干统治者吐尔逊·穆罕默德的叛离,使哈萨克汗国重归统一。卒于1628年(一说164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