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玉

金大臣。名老人。奚族。萧氏。金灭辽后易为石抹氏。初官尚书省令史。为迎合海陵王诛杀太宗诸子意,从秘书监萧裕构诬太宗子宗本谋反,致使太宗子孙死70余人,绝后。受宠信,升礼部尚书加特进,数月后又升参知政事,继授猛安,子尚公主,分宗本家资赐之。贞元元年(1153),任尚书右丞。翌年,拜平章政事。正隆元年(1156),进右丞相,封陈国公。三年,拜司徒,判大宗正事。五年,兼御史大夫。翌年,判大兴尹。海陵王幸南京(今开封),奉命留守京师(今北京)。旋为尚书左丞相,进封吴国公。世宗即位后,于大定二年(1162),降奉国上将军,放归田里,夺所赐家产。后起为孟州防御使,转历任定海军节度使、太原尹,因与少尹乌古论扫喝互讼不公事,各削一官,解职。寻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