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定石经大学经传解

    一卷。清邱嘉穗撰。嘉穗字实亭,上杭(今福建上杭县)人,生卒年不详。康熙四十一年(1702)举人,官至善县知县。此书大旨谓《大学》“格致”一传,本来没有阙佚,不过是出现了错简而已。因此,不仅朱熹所补为误,即诸儒所定亦皆未当。作者乃参取旧说,以“物有本末”一节,“子曰听讼”一节,“诗云邦畿千里”一节,“知止而后有定”一节及“终以此谓知之至也”句,合为格物致知之传,并加以诠解。但作者根据丰坊伪石经本论断,抉择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