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晋、南北朝时,官吏于俸禄之外,又依品秩给予各种名色吏力的泛称。吏力,即以低级职吏为官员给事服役。吏力之制始于西晋,吏力之名色有“亲信”、“恩信”、“温信”;东晋称“传诏”、“羊车”、“仗身”、“白从”;十六国后秦时始见称“”,以后又称“恤吏”、“亲恤”或“僮恤”。南朝梁有“局足”、“健步”等名色。恤与俸禄、供赐连称为“禄恤”、“俸恤”或“供恤”。吏力之制初行,均为实给现役,其后如不实给现役,则按应给之吏力给予廪赐,或由吏力纳钱代役。故恤又指吏力制所给之廪赐或吏力所纳之代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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