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机器局

官办军用企业。清光绪十一年(1885)由台湾巡抚刘铭传创设于台北,丁达意为总办。工程费用银二万余两,购机费用银八万四千余两。初期专造枪弹,十八年增建火药厂。《马关条约》签订后,随同台湾沦入日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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