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焚

【巳集中】【火字部】

〔古文〕燔【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符分切,音汾。【玉篇】燒也。【集韻】火灼物也。【書·胤征】玉石俱焚。【易·離卦】焚如。【春秋·桓七年】焚咸丘。【註】焚,火田也。【禮·月令】仲春毋焚山林。 

又【集韻】方問切,音奮。【左傳·襄二十四年】象有齒,以焚其身。【註】杜預曰:焚,斃也。服虔曰:焚,讀曰僨僵也。【集韻】本亦作僨。 又叶汾沿切。【郭璞·炎山贊】木含陽精,氣結則焚,理其微乎,其妙在傳。 又叶符筠切。【曹植文】季嗣不維,網漏于秦,崩樂滅學,儒坑禮焚。【說文】本作燓。【集韻】或作炃燌。


 扫描版:「焚」《康熙字典》页码:673.013

【上一字】焙    【下一字】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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