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喫

【丑集上】【口字部】

【唐韻】【正韻】苦擊切【集韻】【韻會】喆歷切,𠀤音燩。【說文】食也。【玉篇】啖,喫也。【杜甫·絕句】梅熟許同朱老喫。 

又【正韻】飲也。【杜甫·送李校書詩】對酒不能喫。 【廣韻】同𡁒。【集韻】或作𡁒噭。【正韻】亦作毄。 

又【集韻】口賣切,音𡢖。喫詬,力諍。 又口戒切,音烗。義同。


 扫描版:「喫」《康熙字典》页码: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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