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嗣

【丑集上】【口字部】

〔古文〕台孠【唐韻】【集韻】【韻會】𠀤祥吏切,音飼。【說文】諸侯嗣國也。从冊从口司聲。【註】徐鍇曰:冊必於廟史,讀其𠕁,故从口。【玉篇】嗣,續也,繼也。【書·舜典】舜讓于德,弗嗣。【大禹謨】罰弗及嗣。 

又【詩·鄭風】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傳】嗣,習也。【疏】學習音樂。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衞嗣君後。 又叶音祚。【前漢·敘傳】孝武六子,昭齊無嗣,燕刺謀逆,廣陵祝詛。【註】師古曰,嗣合韻音祚。


 扫描版:「嗣」《康熙字典》页码: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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