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吏

【丑集上】【口字部】

【唐韻】力置切【集韻】【韻會】良志切【正韻】力地切,𠀤音利。【說文】吏,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徐鍇曰】吏之治人,心主於一,故从一。【書·胤征】天吏逸德,烈于猛火。【禮·曲禮】五官之長曰伯,是職方,其𢷤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左傳·成二年】王使委于三吏。【註】三吏,三公也。 

又【韻會】府史之屬亦曰吏。【周禮·天官·大宰】八則,三曰廢置以馭其吏。【前漢·百官公卿表】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爲長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爲少吏。【註】師古曰:吏,理也。主理其縣內也。 又姓。【正字通】漢吏宗,王莽時人。 

又【五音集韻】神至切,音示。奉也,職事也,勞也。 【說文】本作叓。


 扫描版:「吏」《康熙字典》页码:176.002

【上一字】后    【下一字】吐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