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筆

【未集上】【竹字部】

【廣韻】鄙密切【韻會】逼密切【正韻】壁吉切,𠀤音必。【釋名】筆,述也。述事而書之也。【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註】蜀人呼筆爲不律也。【說文】楚謂之聿,吳人謂之不律,燕謂之弗,秦謂之筆。【古今注】古之筆,不論以竹以木,但能染墨成字,卽謂之筆。秦吞六國,滅前代之美,故蒙恬得稱於時。蒙恬造筆,卽秦筆耳。以枯木爲管,鹿毛爲柱,羊毛爲被,所謂蒼毫也。彤管赤漆耳,史官記事用之。【法書攷】虞世南云:筆長不過六寸,眞一,行二,草三,指實掌虛。【禮·曲禮】史載筆,士載言。【註】筆,謂書具之屬。 又筆星。【釋名】筆星,星氣有一枝,未銳似筆也。 又花名。【楚辭註】辛夷花初發如筆,北人呼爲木筆。 

又【集韻】筆別切,音莂。山東謂筆。 又作〈/尹〉。見【漢戚伯樊毅𥓓】。

又【嚴訢𥓓】作〈八/尹〉,見【舉要】。 【集韻】或作笔。


 扫描版:「筆」《康熙字典》页码:882.019

【上一字】筅    【下一字】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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