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外商在广州所设贸易和居住的场所。共十三所。清政府为防止外国人同中国人往来,在商馆四周筑墙,和居民隔绝。并规定外商须受行商管理,不得携带军器等。但外商对此视同具文,商馆实际上成为殖民主义者进行侵略活动的据点。1857年(咸丰七年)英军侵犯广州时,被中国人民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