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协定

马德里协定   mǎ dé lǐ xié dìng

全名《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对*巴黎公约关于商标注册的补充。1891年由法国比利时西班牙瑞士突尼斯等国发起,在马德里缔结了该协定。经六次修订,产生了六个文本和一个议定书。截至1993年1月,共有三十三个成员国。根据规定只有巴黎公约缔约国方可参加该协定。该协定旨在为商标的国际注册提供方便。中国于1989年10月4日加入该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