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福州船政局”。清末官办机器造船厂。1866年(同治五年)左宗棠在福州马尾创办。委法国人为监督,并雇用法国技师和工头。后由本国工程技术人员主持。1884年(光绪十年)中法战争时,部分被毀。1894年中日战争后,生产下降。从1866年到1907年,共造各种船舶约四十艘,分拨沿海各省作巡防缉私之用。辛亥革命后改称海军造船所。抗日战争时受严重破坏,生产停顿。战后由国民党政府接收。建国后收归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