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宗时征的一种杂税。始于建中四年(公元783年)。规定房屋两架为一间,分上、中、下三等,每间收税分别为二千钱、一千钱、五百钱。隐匿一间杖六十。泾原兵在长安哗变,提出“不税尔间架、除陌”口号,被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