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接权

邻接权   lín jiē quán

通常指作品传播者的权利。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而又与著作权邻近的专有权利。一般包括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和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如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4)许可他人为营利目的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我国著作权法将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报刊享有的权利也列为邻接权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