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的科学。17—18世纪之间,德国称为“官房学”。1776年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的发表,标志着古典政治经济学体系的确立和财政学的形成,其中心思想是对经济实行自由放任,认为最小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政府开支应压缩到最低限度,并对公债持否定态度。1929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爆发,1936年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发表,认为经济危机是由有效需求不足引起,主张实行国家干预的财政经济政策,扩大财政开支,大量发行公债,以增加有效需求。70年代,西方国家出现经济滞胀,其他学派归咎于凯恩斯主义,他们反对国家干预,反对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从此,在西方形成了主张国家干预和反对国家干预的诸多学派。在中国,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对中国社会主义财政的本质形成了“国家分配论”、“货币关系论”、“资金运动论”、“剩余产品价值分配论”、“公共财政”等观点,在1964年进行的一次全国性大讨论中,确立了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即“国家分配论”)的主流派地位。“国家分配论”认为财政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重要经济杠杆,主张充分发挥财政分配的作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调节收入分配,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生产力和社会的稳定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财政学要进一步研究:财政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中的地位和作用,财政在健全市场体系和弥补市场缺陷双重任务中的作用,探索财政在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发展生产力、稳定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基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