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贺拉斯用诗体写成的诗学理论。是给古罗马贵族庇梭(Piso)父子的信。书名为后人所加。全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论诗的题材、布局、风格、语音、音律、技巧等问题;第二部分论诗的种类,特别是悲剧问题;第三部分论天才与刻苦、创作与批评等问题。认为艺术有教益与娱乐双重功用,主张寓教于乐,并主张写诗以古希腊诗歌为典范,讲求规律,合乎情理,还提出“类型说”。这些理论后来成为欧洲古典主义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