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

论国家   lùn guó jiā

列宁1919年7月11日在斯维尔德洛夫大学的讲演。编入《列宁全集》第2版第37卷。列宁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论述了国家的起源、实质、类型和无产阶级对待国家问题的态度。指出:尽管国家的历史类型和组织形式不同,但都是专门从事管理的强制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它是阶级社会的特殊产物,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只有到世界上再也没有阶级的时候,国家才会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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