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 1872—1970)。英国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毕业后留校任教。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访问苏俄。1920年曾来中国讲学。1938 — 1944年在美国芝加哥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讲学。获1950年诺贝尔文学奖。在哲学上,早期为新实在论者,20世纪初提出*逻辑原子主义和*中立一元论学说。在数学上,从事过数理逻辑和数学基础的研究。以他命名的“罗素悖论”,曾对20世纪的数学基础发生过重大影响。与怀特海合著的《数学原理》,试图建立逻辑主义数学体系,把整个数学归结为逻辑学。又提出逻辑类型论以解决语义悖论。在教育上,主张自由教育,认为教育的基本目的应该是培养“活力、勇气、敏感、智慧”四种品质,更多地发展个人主义。在政治上,反对侵略战争,主张和平主义。主要著作还有《哲学原理》、《哲学问题》、《心的分析》、《物的分析》、《西方哲学史》、《论教育》等。
亨利·诺里斯·罗素(Henry Norris Russell, 1877—1957)。美国天文学家。1900年获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学位。任母校教授和天文台台长。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英国皇家天文学会会员、美国全国科学院和法兰西科学院院士。任美国天文学会会长、国际天文学联合会恒星光谱组和恒星结构组主席等。与丹麦赫茨普龙(Ejnar Hertzsprung, 1873—1967)同时发现巨星,并绘出*《赫罗图》。定出许多双星轨道和许多恒星的质量、直径、密度。测定太阳大气化学组成。在恒星演化的研究上也有贡献。著有《恒星视差的测定》、《恒星演化的可能次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