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

经法   
注音 ㄐㄧㄥ ㄈㄚˇ  拼音 jīng fǎ
經書的義理。
   ▶ 唐.韓愈〈送殷員外序〉:「又選學有經法,通知時事者一人,與之為貳。」
   ▶ 《西遊記.第三六回》:「須曾講過儒書,方纔去演經法。」
参见: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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