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伊斯兰教改革的理论家。1732年前往麦加朝觐,后留居汉志(今属沙特阿拉伯)研究教旨。主张打破常规,根据印度社会经济情况调整伊斯兰教的宗教理想。提出以《古兰经》教义为基础的“正义国家”的空想理论,以树立真正的平等。认为国家应保护生产,合理分配社会财富,保障每个劳动者生活的必需。著作有《真正的深远证明》,所注释的波斯文本《古兰经》流行于印度和巴基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