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人,生于香港,字亮畴。1900年毕业于北洋大学。1905年获美国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11年加入同盟会。后任南京临时政府外交总长,北洋政府司法总长、大理院院长。1927年后任国民党政府司法部长、司法院长、外交部长、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代理行政院长。曾任海牙常设国际法庭正法官多年。1945年出席联合国成立大会,参与制定联合国宪章。1949年去香港,后任台湾“司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