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地管理森林资源、开展森林经营活动,把林地划分成若干层次的经营单位。在我国,国有林业局(企业)区划系统为林业局—林场—林班,对较大的林场,在林场与林班之间增设营林区或作业区。国有林场区划系统为林场(总场)—分场(或营林区、作业区)—林班。集体林区划系统为县—乡(集体林场)—村—林班。森林区划属于微观的、立足于基层林业管理单位的林地划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