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哲学家,新康德主义马堡学派的创始人。学于布雷斯劳大学、柏林大学。1876—1912年任马堡大学教授。后移居柏林,在犹太学院讲授犹太哲学。否定康德所承认的“自在之物”的存在以及感性和思维的区别;认为认识对象以及空间、时间都是“纯粹”思维的产物。提出“伦理社会主义”,把社会主义看成只是一种抽象的道德概念,因而被第二国际一些修正主义者引为同道。主要著作有《纯粹认识的逻辑学》、《纯粹意志的伦理学》、《纯粹感情的美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