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打击富商大贾的措施。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西汉政府发布“缗钱令”,征收富商大贾的财产税。由于他们隐匿或虚报,元鼎三年(前114年)又发布“告缗令”,对隐匿财产不报,或报而不实的,没收其财产,并奖励告发,查实后给以所没收财产之半。在杨可主持下,派使者至各地加以贯彻。“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所没收的“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中等以上的商贾大批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