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 (1890 — 1966)。中国哲学家,在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驱者。号鹤鸣。湖南零陵(今永州)人。1913年留学日本。在国内出版译著,介绍马克思主义。1920年与陈独秀共同发起成立上海共产主义小组,主编《共产党》月刊。建党前夕,发表文章,批判反马克思主义思潮,较准确地阐明了无产阶级专政等一系列重大问题。1921年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党中央宣传主任。后任湖南自修大学学长,主编《新时代》杂志。1923年与陈独秀在国共合作的方针上激烈争论,随后离开党组织。北伐战争时任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编审委员会主席等职,并发表《现代社会学》一书。大革命失败后,在白区长期担任大学教授,坚持宣传马克思主义,写了《社会学大纲》等著作。1949年12月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湖南大学校长、武汉大学校长、中科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被选为第一任中国哲学学会会长。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在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毛泽东的哲学思想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在经济学、货币学、法学、史学理论等领域中也做了重要的开拓性工作。著作还有《〈实践论〉解说》、《〈矛盾论〉解说》,主编《唯物辩证法大纲》等。其重要论著,编入《李达文集》。
李达(1905—1993)。陕西郿县(今眉县)人。原名德三,毕业于西北军第二军官学校。1931年参加宁都起义,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湘赣苏区红军独立第一、第十七师参谋长,第六、第二军团和第二方面军参谋长。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任八路军一二九师参谋长,后兼太行军区司令员,晋冀鲁豫军区参谋长,参与创建晋冀豫抗日根据地。后任中原军区和第二野战军参谋长兼特种兵纵队司令员、西南军区副司令员兼云南军区司令员,志愿军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等职。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是中共第十、十一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