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场

大市场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其特征是:统一的而不是分割的;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竞争的而不是垄断的;有序的而不是混乱的。为了确立大市场,就应反对地区分割和封锁,破除部门和行业垄断,打假治劣,制止走私贩私、非法集资、偷税漏税等不正当的市场行为。建立大市场,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大市场在广泛意义上还包括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