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产制

大地产制   dà dì chǎn zhì

18世纪西班牙殖民者在美洲经营的大庄园制。1720年*大授地制取消后开始实行。土地所有权属于大地产主,可以转让。大地产主建立庄园,侵占原属印第安人的土地。印第安人耕种小块土地并被迫在地主庄园上从事劳作,向大地产主提供劳役或实物地租,其中有些沦为庄园的雇农。大地产主还利用预付工资或赊销生活品的方法,使印第安雇农无法偿清债务,成为债务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