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转代理”。代理人将代理事项的一部或全部转托他人进行的代理。如监护人依法转托他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由此产生的代理人称复代理人。复代理人不是代理人的代理人,而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他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而不是以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复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不得超过原代理人的权限。中国民法通则对复代理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