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航海家。供职于荷兰东印度公司,1639年初率船队远航日本、苏门答腊等地。1642年再度出航,抵毛里求斯和澳洲南部。同年11月发现塔斯马尼亚岛,以荷属东印度总督范迪门(Anton van Diemen,1593—1645)之名,称之为“范迪门地”。12月发现新西兰南岛,后抵北岛西海岸。次年又发现汤加和斐济群岛。1644年航抵新几内亚西南海岸和澳洲北海岸。著有航海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