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晚年对自己学说的概括:“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传习录》下)意谓“心之体”是自然的,它处在“未发之中”,不存在善恶之分;只有出现人的意念活动时,才有善恶分别;良知则能认识善恶,在认识善恶的基础上迁恶从善,这就是“致良知”,这种“致良知”的工夫就是“格物”。当时王门弟子对四句教的理解互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