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

呼玛   

县名。在黑龙江省北部、黑龙江上游南岸,邻接内蒙古自治区呼玛河流贯,嫩林铁路通过境内。县人民政府驻呼玛镇。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置呼玛直隶厅,1912年改呼玛设治局,1913年改呼玛县。以呼玛河得名。林、矿资源丰富。工业有建材、电力、煤炭、皮革。古迹有十八站古文化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