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唐代制度,君主在大臣中选任数人,给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名义,即事实上的宰相。简称同平章事。中书、门下二省本政务中枢,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与中书、门下协商处理政务之意。宋初犹沿用为宰相官衔,元丰改制始废。南宋初又曾沿称,乾道时废。凡节度使加同平章事者,仅为虚衔,不任职。参见“平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