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分割制”。将继承中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的制度。采用区别制时,较为常见的做法是:不动产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源于14世纪的意大利。有相当多的国家采用,如英国、美国、法国、比利时、中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