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阳中求阴”。中医学治则之一。原为针刺治法,后发展为内治法则。即根据阴阳互根原理,在补阴时,须适当应用补阳之品,以助阴长。明张景岳《景岳全书·补略》:“善补阴者,必于阳中求阴,则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参见“从阴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