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译“普通提款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员国从普通资金帐户提款的权利。会员国加入基金组织时认缴一定份额,这些份额的75%用本国货币缴纳,25%以特别提款权或外汇缴纳。成员国在国际收支发生赤字时,可用本国货币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换购外汇的方式申请贷款,还款则以外汇买回本国货币。借取普通贷款的最高额度为所缴份额的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