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对官吏劳绩的考核。《续资治通鉴·宋仁宗至和元年》:“ 晋州 推官 李亢 ,故尝入钱得官,已而有私罪,默自引去,匿所得官,以白衣应举及第,积十年,当磨勘,乃自首,言其初事。 黯 以为此律所谓罔冒也,奏罢之,夺其劳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