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

司法权   
注音 ㄙ ㄈㄚˇ ㄑㄩㄢˊ  拼音 sī fǎ quán
執行法律、解釋法律及決定某種行為是否合法之權,為中央政府五種治權之一。在國父所倡的五權憲法中,司法權與行政、立法、考試、監察四權並立,由司法院及各級法院掌理。
参见:司法權
扫描版:「司法权」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2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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