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雅

三雅    sān yǎ

《太平御览》卷八四五引《典论》:“ 刘表 有酒爵三,大曰伯雅,次曰仲雅,小曰季雅。 伯雅容七升,仲雅六升,季雅五升。”后以“三雅”泛指酒器。


扫描版:「三雅」在《汉语大词典》第235页 第1卷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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