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双减”。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土地政策。当时为团结各阶层人民一致抗日、减轻农民的地租负担和所受高利贷的剥削,由土地革命时期没收地主土地、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改为减租减息的政策。地租,一般以实行*二五减租为原则;利息,一般减到不超过社会经济借贷关系所许可的程度(一般为分半利息)。在解放战争时期,新解放区在土地改革以前也曾实行这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