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质法

换质法   

改换一个性质判断的质以推出一个与之等值的性质判断的直接推理。在推出的判断中,主项不变,改换原判断的联项,以原判断谓项的矛盾概念作为谓项。如:“唯心主义不是科学的世界观”换质为“唯心主义是不科学的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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