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

出纳    chū nà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里有关现金、银行存款、票据、有价证券等的收付和保管工作的总称。担任这种工作的人员称“出纳员”,简称“出纳”。按会计中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不得由会计人员兼任。

国语辞典

注音 ㄔㄨ ㄋㄚˋ  拼音 chū nà
1. 傳達君王的命令,反映群眾的意見。
   ▶ 《書經.舜典》:「命汝作納言,夙夜出納朕命,惟允。」
   ▶ 《文選.賈謐.荅賈長淵詩》:「祗承皇命,出納無違。」
2. 財物的收入和支出。
   ▶ 明.陳汝元《金蓮記.第七齣》:「出納之際,吏緣為姦。」
3. 負責管理銀錢收支的職務,或擔任此種職務的人。
   ▶ 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四.槐西雜志四》:「鄰人前世為巨室,君為司出納,因其倚信,侵食其多金。」
4. 泛指發出和收進的管理工作。
   ▶ 宋.秦觀〈安都〉:「大賈之室,斂散金錢以逐什一之利;出納百貨以收倍稱之息。」
参见:出納
扫描版:「出纳」在《汉语大词典》第2237页 第2卷 493
扫描版:「出纳」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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